拖欠工程款纠纷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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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拖欠工程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工程规定重要一个组成部分,但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的款纠资金比较大,通常比较容易产生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纷的法律出现。因此,拖欠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拖欠工程款纠纷的工程规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由律师在线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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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欠拖欠工程款纠纷的工程规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工程款优先支付的款纠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公道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最高院在2002年6月27日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题目的批复》,明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同时也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时间限制及优先权的具体范围。

2、不及时竣工验收情况下工程造价结算款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题目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3、实际施工人的保护

根据最高院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包责任。

4、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

最高法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息。

二、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怎样计算

1、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2、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

(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三、拖欠工程款的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被告一: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被告二: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案由:恶意拖欠工程款,故意伤害。

事实与经过:工程起始和结束时间,工程款产生的缘由,故意伤害的事实等等。

请求事项: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请求如下:

1、支付所拖欠的工程款XXX。

2、对被告予以民事处罚。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此致

XXX人民法院

以上是律师在线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拖欠工程款纠纷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内容,由此可知,拖欠工程款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合同法中的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具体可以参考上述文章。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律师在线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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